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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清理事件】
近年卡債問題橫行台灣,造成許多民眾極大困擾,小則影響家庭生活,大則演變為社會事件亦非少見,但負債並非犯罪,欠債也不用坐牢,背負債務是單純的民事事件,卡債族應尋求正確的解決之道,在可維持生活下以最大誠意盡力清償債務,而非逃避、閃躲、甚至輕生。 解決債務的方法不外乎:一、與債務人(銀行)協商。二、向法院聲請更生。三、向法院聲請清算。目前銀行的協商方式有「前置性協商」、「個別協商一致性」及「個別協商」等等,光名詞可能就讓人頭昏眼花,更別說個別條件的適用了,請教律師選擇適合你的方式進行協商,才有將負債清償的可能。而更生及清算都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開始施行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所規定,簡單的說,更生就是固定每月還款一定金額給債權人(不論有多少家銀行),還款一定期間(六年內,有無法履行之因素可延長直八年),待期間結束,妳所有的負債也都視為清償完畢。清算則是將名下所有的財產交由法院拍賣變價,將取得價金依比例方配給債權人,如果法院核發免責裁定,所有的債務都視為消滅。如前所述,詢問律師選擇適合的解決債務方式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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